4月9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条例》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婚姻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以改革之力,筑幸福之基。婚姻,是人生大事,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过去,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不少情侣在办理婚姻登记时面临诸多不便。“全国通办”政策的实施,让当事人可在全国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极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深层要义在于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政府对民众需求的重视。
强化婚姻家庭服务,让爱更有温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进步。健康幸福的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素。《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此举将不断增强群众婚姻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助推社会文明进步发展。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把更多方便惠及群众。婚姻登记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修订后的《条例》,明确婚姻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格依法办理登记业务等一系列服务事项,对群众来说,这是惠民的好事。好事还要办好。各地民政部门应通力配合、加强磨合,慎之又慎,不能留下漏洞,以防产生其他社会问题,一定在便民与秩序间做到双赢,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服务随人走”。
营造良好服务环境,为美好幸福生活“加分”。婚姻这一家庭的基石,承载着民生幸福与社会稳定的重任。在贯彻落实《条例》中,要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化建设,通过完善婚姻登记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等,充分展示政府部门良好形象。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深入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联网核对,通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把更多方便惠及群众。(董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