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紫金e评:保护知识产权 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
2025-03-25 10:41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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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教育部、科技部等多部门印发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制度作用,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创造内生动力和活力。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随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不断加深,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正在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法治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治保护,是实现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保障。

  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就是激励创新。创新发展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知识产权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只有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做到真保护创新,保护真创新,进而为各类主体的创新创造提供重要保障。要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高度,以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政府职能转变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期盼为导向,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好不好,要看市场主体是否满意。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赖以生存的土壤,营商环境越优,企业发展就越加充满活力,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就愈发光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强化制度建设是根本。意见从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推进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便利化等四方面提出16条具体要求,其中明确提出“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全面摸排约束企业创新的“堵点”“痛点”“难点”,打破要素流动壁垒,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自由高效流通,助力民营企业在更广阔的天地中施展拳脚。

  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休止符的系统性工程。需要锤炼内功,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堤坝必将更加牢固,为保障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多助力,从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劲动能。( 董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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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