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着力解决了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取得明显成效”。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态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努力成为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模范,以过硬作风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
秉持“学而时习之”的常悟之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58条,每一条党纪都饱含着党中央对全体党员的告诫和嘱托,体现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从思想上固本培元,锤炼坚强党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小进即满”的心态,认真领会党的“六大纪律”、正确认识“四种形态”等内容,做到真学真信、常悟常新。通过结合实际学、对照联系学、融会贯通学,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身摆进去,不断磨砺政治自觉、政治定力、政治自律,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践行“学以致其道”的笃行之心。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遵规守纪只是底线要求,在严格约束下敢为善为才是应有之义。党纪学习不能停留在书本上、口头上,而要把纪律严肃性和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自觉将党规党纪内化为自身素养,作为干事创业的“指南”,确保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广大党员干部一方面要自觉对照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规范言行、约束自我,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公仆之心对待权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另一方面,要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涵养“千磨万击还坚劲”的担当之志、“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之心,敢作敢为、善作善成,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常葆“学不可以已”的持恒之心。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走过场”,而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任务。热情高涨时积极投入,热情一退便敷衍应付,这种态度不仅难以取得实际效果,还可能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纪学习教育也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作为“终身课”,不断培养自身遵规守纪的自觉性、纪律性,将纪律意识融入到工作、生活,时时刻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八小时”内外的纪律防线,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知止常止,终身不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