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富成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7月27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草案围绕乡村振兴中的“五大振兴”,从江苏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的瓶颈制约,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推动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等,从法规制度层面搭建江苏乡村振兴“四梁八柱”。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持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生态理念,打造“十年山水建人城,人城山水共相容”的良好环境。打造好的“人城”,首要之力在于人,在于加强人才流动。
心怀理想、脚踏黄土,心有底气、乡村振兴才能扎根土壤。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农业农村发展不是最为体面和光鲜的行业,对现代人员的就业引力是远远小于其他城市行业、白领精英的,如何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成为需要深入思考的命题。乡村旅游、特色产业、机械化农用加工、直播乡村带货等是目前需要关注的发展趋势,但如何将一切落到实地,吸引更多高知人才前来发展,更重要的是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用地保障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地实施,有了政策的保障,发展的脚步才有了落地点,步伐才能“踩”得更加地扎实。
举头明月、低头思乡,时刻感恩、乡村振兴才能茁壮发展。思乡之感,故土之情,桑梓情节流传千年,是铭刻在中国人骨血之中的情谊。相比于外来人口的“引进”,本土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是更应该支持的方向。支持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中培养村干部,是一条需要长期发展的道路,因为都是曾经淋过雨的人,才更想为后来的人撑一把伞。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用外出学来的知识技术、开拓的眼界、汲取的经验来发展本地的经济,实施定制村干培育工程,扶持培养愿意扎根农村的本土人才,扎根当下才会激发出更多振兴的力量。
成事在人、谋事在天,不疾不徐,乡村振兴才能枝繁叶茂。为政之要,莫先乎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依法健全关爱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更是抓住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乡村振兴是历史进展下的大课题,非一朝之功,也需不止一日之力,是需要如今一切有理想、有抱负的社会工作者立时代之潮头、通古今之变化、发思想之先声,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积极试错,才能担负起的光荣使命。北宋思想家张载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进为循吏,退为乡贤,以实际行动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开拓了儒者担当新局面。那么如今的我们更当如此,心怀国之大义,尽己所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富成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未来时代必不负我,终会使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