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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美丽宜居村庄“点亮”全面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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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时期争取在全国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通知提出的建设要求既尊重实际,又放眼未来,令人充满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因地制宜共育富民产业是关键。方向清,则目标明。乡村富民产业选择和发展的关键是立足特色资源,发展优势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产业选择和发展中,为避免项目雷同、盲目跟风和产业单一等带来乡村产业发展效益不高、后劲不足等普遍问题,在引进新产业和企业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科学论证,既要确保产业发展有前景,又要确保产业发展和企业进入符合本地集体利益和全体村民共同富裕的要求,同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抓住机遇,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是必经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从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的角度,谋划和部署乡村建设,坚持按规律办事,强调“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一个完全不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乡村不能称之为美丽宜居乡村,更谈不上乡村振兴。要紧紧围绕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扎实稳妥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美丽乡村不是一个个雷同相似的模板,而是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村庄。它既需要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同时也要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当然,乡村特色不仅包括外在样貌,还有内在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因此创新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对于乡村建设全局也显得至关重要。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乡村振兴、任重道远。回顾过去十年的发展,展望未来乡村的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不再是纸张上冷冰冰的文字,而是充满人间烟火气、生机勃勃的积极画卷,让我们一同努力,添上绚烂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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