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邢台新河县一村民在同一房间安装了天然气和柴火灶,存在“双火源”的安全隐患。当地燃气公司将柴火灶贴上封条,引发争议。为了安全考虑,督促村民整改固然没错,但这家燃气公司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前提下对住户使用封条,该行为不仅无效,而且构成越权、侵权。事后,当地有关部门人员撤了封条,村民也拆了柴火灶。事情看似妥善解决,但我们仍该反思:燃气公司没有执法权,为何能使用封条?再者,一张封条就能消除安全隐患吗?帮助村民消除安全隐患,需要的是引导,而非“一封了之”。文/杨丽 图/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