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2024新年伊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实施,以法治之力保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历经磨难而不衰,饱尝艰辛而不屈,就是因为爱国主义精神早已融入到民族的血脉中,深藏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里。在历史的长河中,一张张爱国主义面庞在我们心中日久弥新,有精忠报国的岳飞、金戈铁马的辛弃疾、抵御外侮的戚继光;有舍弃名利两弹元勋的邓稼先、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用胸膛抵住抢眼的黄继光;有奔赴自然灾害前线的人民子弟兵、有直面疫情病毒灾害的白衣卫士、有勇攀科技高峰的追光者……不论是“文人”还是“武将”,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爱国情怀,成为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
在当下,一句句“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我追随的光,是五角星的光”“如果信念有颜色,那一定是中国红”成为新时代舆论主流。然而,爱国不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情怀和担当,是必须要付诸于实实在在的行动。
以思政课堂,涵养“爱国情”。此次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就突出了各级各类学校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不止于青少年,各地都应讲好“思政大课”。各基层党组织可以以主题党日活动、党课为载体,开展好理想信念教育;各文体单位可以打造挖掘修缮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好红色精神堡垒领航作用;各政府机关单位可以深入群众,开展一系列接地气的爱国宣讲、新颖的爱国活动等,凝聚起新时代爱国奋斗的强大力量。
以生活课堂,实践“报国行”。从爱国情到报国情需要实践淬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要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扎根人民,奉献国家。”新时代的我们,需要时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日常生活行为准则,见贤思齐,练就过人本领,脚踏实地,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积累,养成好思想、好情操、好品德。
殷殷之情俱系华夏,寸寸丹心皆为家国。未来的中国并不缥缈,而是握在我们14亿人的每个人手里。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方能成长为有理想,讲担当、勇奉献、敢拼搏的中华民族子民,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