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有关情况。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介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未”爱而行,呵护成长。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融入我们的生产生活学习等方方面面,“e路”护航未成年网民健康成长也是互联网发展下的“时代课题”。截至2023年6月,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当前的这代未成年人,素有“网络原住民”之称。在这个互联互通的虚拟世界里,未成年人作为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他们的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因此,《条例》的出台,构筑起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屏障,汇聚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强大合力。
政策应运而生,网络护苗与时俱进。法之所向,治之所归。数字化、信息化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娱乐休闲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他们对于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因此,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此前虽然也有诸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举措,但大多零散不成体系。此《条例》的出台,不仅细化了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而且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未成年人的网络生活提供了法制保障。
题中应有之义,多方护“未”恰逢其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每个人都责无旁贷。《条例》共七章,从原则要求和监督管理体制、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多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生活进行了全面保护。例如,该条例明确禁止网络运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不良信息,同时要求网络运营者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专门的网络服务。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在网络游戏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这些具体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保证了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也要求网信、公安、文化部门等职能部门,以及网络平台运营商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条例》坚持以社会协同共治为方略,明确了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责任义务。
“法必明,令必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在全网精准施策,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网络安全“港湾”。“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条例》坚持以社会协同共治为方略,明确了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责任义务,齐心协力,筑牢护“未”“防火墙”,守“未”安全成长一片晴空。(易水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