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都是各界关注的焦点,近日曝光的多个违规违法案例令人瞠目、恼怒:上海检出中小学生用磁性笔安全隐患达严重级别,所有批次产品不合格检出率100%;江苏徐州女子在美容诊所开双眼皮致视力障碍成六级伤残;宁夏银川顾客花25元购票进入商场的海洋馆,没想到里面摆的却是鱼缸,与宣传差异过大……
陷阱太多、套路不断,维权行动就像一把刺向假冒伪劣产品的利刃令其无所遁形。然而,保护消费者权益,整肃市场乱象,光靠一时的热度、一方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
严打击,强监管,不断健全消费维权体系。每一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都蚕食着消费者的安全感。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7933件14449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2376件3943人。2022年,江苏省消保委系统共计受理维权投诉2788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87亿元。只有不断加强监管强度,加大打击力度,才能形成惩戒合力,营造让消费者放心的市场。3月14日,中消协发布《2022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江苏蝉联“双第一”,连续两年在总排名和前十名占比数上获得第一。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成绩的保持还需笃行。
随着产业创新步伐加快,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随之带来的问题也超出了传统监管范畴,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亟待扩容、提质。今年3月,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开放投诉平台,加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4地投诉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联合调查、调解,加强对消费者集中投诉、共性问题的研究。积极探寻消费权益保护的新方法、新举措,有助于进一步破解消费维权工作中的难点、痛点。
树诚信,得信心,让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消费”二字,一头连着民生大事,一头系着经济大局,承载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与追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2月以来,市场上已经出现消费回暖的积极趋势,老字号焕发新活力,夜市经济红红火火,网红小店排起长龙,一片欣欣向荣的浓浓春意。
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恰好也是“提振消费信心”,如果说旺盛的消费力为市场注入了强心针,那消费乱象、消费陷阱,就是在制造堵点,与提振信心的主旋律背道而驰,与回头客和好口碑擦身而过,甚至会拉着全行业为此买单。企业和经营者应该主动杜绝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不讲诚信的行为,不要因眼前小利错失长远“钱”景。
擦亮眼,善“挑刺”,做心有明镜的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是广大消费者的热切期待,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大有助益。要努力掌握识别消费陷阱的能力,了解正规的举报渠道,及时反馈,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努力;在供需信息明显不对称的情形下,对待新事物新产品需多留几个心眼,看清“馅饼”中的“陷阱”。老年人和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相对较低,更容易遭受非法侵害,应强化对身边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帮助他们跨越“数字鸿沟”。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消费者不仅维权意识增强,对商品质量、商品品牌的需求也在持续升级。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3月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对消费品质量提升作出明确部署,江苏省《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时间表”和“任务书”——到2025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挑剔”的消费者往往能倒逼企业改进质量,立志行稳致远的企业除了严守诚信的底线,也会格外珍视消费者的意见。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方能激发更强的市场活力。
来源|小苏“画”事工作室
统筹|周安琪
文稿|童婷婷
手绘|姜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