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华社 1月17日)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把规矩立起来、使制度严起来,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能确保全党上下牢记初心担使命、步调一致向前进。回眸党的百年历程,我们党始终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强调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一百多年来,党内法规制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由点到面、由面到体,逐步提出体系化要求,适时作出体系化安排,日益呈现体系化特征,不断接近体系化目标,如今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截至2022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718部。此次所印发的《规定》,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对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作出系统规范和明确规定,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对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曾谈到,“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严格执行。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问责。把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对党内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让党内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随着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昂首阔步前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新征程上,我们要不断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努力为我们党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政治保障,护航中国号巨轮行稳致远。(茅晋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