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周军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23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融入法律,在家中既讲感情也讲法治,这无疑是法治社会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扣好未成年人第一粒扣子的关键之举。
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必须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等。统筹家庭、学校、社会等综合力量,为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穿上法治“盔甲”,将“家事”上升至“国事”,彰显出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全方位、多角度培养好青年一代,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德智体美劳”,字字千钧。培养孩子不仅要有好的学校、有效的教育供给,还依赖于家庭这个“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立得“正”、行得“端”,孩子们才有“标”可学。好的家风、家德、家教不仅可以正向引导孩子们健康茁壮成长,更会产生积极的传递效应,使立德树人、崇德向善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就是要把未成年人成长中家庭教育这一关键环节牢牢抓在手上,以家庭立德树人、培根铸魂。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多向发力,密切配合做好“加减乘除法”。今年秋季新学期,“双减”如火如荼,全社会统一行动,为孩子们“加”精神之钙、“减”过重负担、“乘”因材施教、“除”不良积弊,取得了明显效果。《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为家庭隐形增负牵紧法治“缰绳”。
法治的温度温暖千家万户,让社会关爱更广泛惠及未成年人群体。《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有对家庭教育的“硬约束”,更有对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等的“特别关爱”。从建档立卡到提供生活帮扶,再到创业就业支持等,法治全过程、多维度为未成年人成长、生活、立业提供帮扶。与此同时,还对歧视及家暴发出法律“禁令”,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监护侵害等将受到法律惩处。
“依法带娃”成为父母及监护人“必修课”,必将有力推动家庭教育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崇德向善上好家庭教育“第一课”,让家庭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祖国的明天将更加灿烂多彩。(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