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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城市更(gèng)新
2021-08-24 15:50: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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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日前,住建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城市更新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我国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即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但城市更新并不等于城市更(gèng)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发出的通知,就是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划定了底线。

城市更新应更多地问需于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这其实是为城市更新工作指明了方向。城市更新的目标、程度、步骤等,市民最有发言权,城市更新不能单由政府规划部门说了算,而应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市民的切身需求才是城市更新的唯一目标。城市更新要从市民最迫切的需要入手,一切都是为了满足市民的生产生活需求。要因时、因地制定更新方案,细分改造类型,在更新过程中要增加社区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城市更新应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历史文化是城市魅力的关键。相对过去棚改粗放式发展,当下的城市更新已步入精细化运营时代,城市更新要兼顾城市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等多方效益,走整体综合更新之路。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同时,在城市更新中应加入生态学的规划方法与技术,借此推动生态城市、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更新应避免过度市场化。无论是历史文化地区、老旧小区更新,还是旧城设施更新、环境整治,在相当程度上都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过度强调市场机制参与容易偏离公共目标,会让城市的发展走进死胡同。城市更新要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这样才能做到不折腾,不翻烧饼,做到宜业宜居宜行,从而让城市获得更长久的发展。

城市更新是一个城市凤凰涅槃的再生行为,我们只有集中民智民力,才能真正将这条路走好,让城市在一次次渐近式更新中走向成熟,更利人居,更有文化氛围,更有迷人魅力。(金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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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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