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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地方谈】让法治力量助推江苏发展行稳致远
2021-03-10 11:41:00  来源:中国常州网-觅渡时评  作者:余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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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在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江苏省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上发挥人大优势、夯实法治保障,在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中发挥更大作用,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3月9日中国江苏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步入新发展阶段,走在前列的江苏,更需要法治的导航与保障。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江苏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的有效治理。去年江苏全省经济总量跨上10万亿元台阶,不仅是总量的增加,更多是结构的调整和存量的优化。江苏发展了,江苏正大踏步地走向世界,面临的问题会更多,更需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一个国家是如此,一个省也是这样。如何让法治成为江苏上下的一致信仰?这就需要让“奉法者强”。在江苏,作为领导干部和立法、司法、执法者,一定要首先在实践中贯彻法治思维,做到知行合一、铁面无私。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就是建立在“守法者得利,违法者受罚”的司法、执法过程中,建立在这种管用有效、已定必行的法制体系上。要努力把公权力关进法律权威铸就的制度之笼,借此来保证各项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人民权益”不是抽象空洞的,而是可触摸和感知的,它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人身上,是人们的生存、温饱、健康、财产、尊严,是人民群众的美好幸福生活。江苏发展的实践证明,法治为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前不久,常州溧阳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首例高空抛物案件,在全国引起轰动。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前的薄律轻罚难平民怨,现在不用重典不足以体现罚当其罪,不严惩不足以震慑遏止。还有像丢盖窨井“吃人”“伤人”事件等,都需要法治的力量加以扼制。

民之福祉,法之所系。我们要努力构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制度保障体系,让法治力量助推江苏发展行稳致远,从而更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为现代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余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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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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