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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护航,铺就乡村振兴的“快车道”
2020-06-03 14:35:00  来源:苏州新闻网  作者:朱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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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海俊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行政村开通镇村公交,为村民出行提供普遍服务”、“将在农村公路管理中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6月1日起,《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正式施行。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进,江苏14万公里农村公路犹如“毛细血管”一样遍布全省各个角落,与国省市干道、高速公路等“大动脉”互联互通,共同编织纵横交错的交通运输网,打通交通强国江苏示范区最后一公里,也肩负起农村经济发展 “先行官”使命。

《条例》是江苏首次以省地方性法规明确村道的法律地位,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作了系统规范的规定。施行后,将激活交通运输 “末梢循环”,达到农村路网更畅通、农村物流更便捷、农民出行更便利的效果,为乡村振兴铺就了“快车道”。

让“窗口期”变“黄金期”,农村公路通向的是康庄大道。察势者智,驭势者赢。随着“农村公路+产业”、电商进农村等新兴产业和新兴消费模式在农村蓬勃兴起,乡村振兴迎来了恰逢其时的机遇期。2019年1-11月,江苏全省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达到2269.5亿元,同比增长20.3%。面对无限的前景,拥有占比居全国之首的农村公路,江苏正将交通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机遇“窗口期”变为建设“黄金期”,使得乡村公路成为致富的康庄大道。

让“出行难”变“任我行”,农村公路铺就的是幸福通道。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行政村开通镇村公交,为村民出行提供普遍服务。”《条例》包含了若干方便、安全出行的民生规定,让农民“出了家门进车门”成为现实。目前,全省行政村双车道公路覆盖率超过95%,镇村公交乡镇突破1000个,开通率超过95%。此外《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从而有力保证农村公路这条民生通道畅通无阻。

让“走出去”变“返回来”,农村公路延伸的是诗和远方。“回不去的城市,留不下的农村”,道出了农民工的无奈和辛酸。随着乡村振兴号角吹响,江苏蹚出一条 “农村公路”+文化、旅游、电商等新路径,打造出宜兴张灵慕线风景道、泰州“泰美农路”服务品牌、睢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等乡村振兴的新引擎,吸引着广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为了确保道路有效运行,《条例》还推出了“路长制”,在法规的护航下让一条条蜿蜒在林间、徜徉在画里的农村公路向诗和远方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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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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