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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e评|让法治阳光照进虚拟网络社会
2017-08-28 16:51:00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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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两个规定的出台,是国家治理虚拟网络社会的一剂良药。一直以来,以百度贴吧、天涯网络、凯迪社区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保持较高活跃度,为广大网民分享信息内容、讨论兴趣话题提供了便利。但部分论坛社区平台存在淫秽色情、虚假广告、血腥暴力、侮辱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信息,污染网络生态,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侵害公众利益,广大网民呼吁尽快出台论坛社区服务的有关管理规定。“网络敲诈”、“有偿删贴”、“竞价排名”曾经是网络热词,少数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及管理人员假借开展批评性报道或“舆论监督”之名,实质却是“不给钱就发帖”、“给钱就删帖”、“给钱排名就靠前”,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在此次公布的《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就明确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就从源头上控制了这种严重破坏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和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

  两个规定的出台,是虚拟网络平台管理者的一个抓手。跟帖评论服务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网络生活,但同时也出现了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不良现象,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破坏网络舆论生态。因此,跟帖评论作为网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依法加强治理。在跟贴评论的管理上,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作为跟贴评论服务提供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管理好自己的平台。在《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中,对网站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网站要落实实名制要求、要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建要立先审后发制度、要加强弹幕管理、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要提供技术保障措施、要加强队伍建设、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每一个网站如果都严格落实了这八个方面的主体责任,那跟贴评论服务就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两个规定的出台,是虚拟网络社会参与者的一个屏障。在虚拟社会里,不管是在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发贴,还是使用跟贴评论服务,每一个参与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网民。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年1月22日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对7亿多网民的网络行为进行了明确,这两个规定,就像是一道屏障,竖立在虚拟社会的合法与非法之间,在屏障之内,网民的所有行为都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但如果网民突破了这个屏障,发布了谣言、侮辱诽谤等各类违法信息,除了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及相关网站有权对信息予以停止传输外,有关部门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一个个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和网站,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虚拟网络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成功的规避了法治阳光的照射,在网络的阴暗处得以慢慢的滋生、发展。可喜的是,十八大以来,网络空间法治化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网已经成为了是依法治国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的“良方”已经开出,法治的阳光正在逐渐照进虚拟网络社会,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指日可待。(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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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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