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也指出,要强化担当作为,鲜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作为党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组织部门必须扎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做到干部下有据、识有因、用有方,以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干部岗位从来不是“铁饭碗”,理应做到选贤任能、人岗相适、用当其时。只有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才能保证执政骨干队伍的长久生命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需要彰显组织担当,对符合规定的干部坚决予以组织调整,消除畏难情绪和后顾之忧,使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形成共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还需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教育干部正确对待“上”与“下”,让“下”的干部放得下面子、卸得下包袱。
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服气,明确“下”的标准是关键。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为哪些干部、哪些情形可以“下”、必须“下”提供了制度依据。要在严格对照“下”的制度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深入研究、细化落实。在执行过程中,要注重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在考核、考察、调研等工作中,全面、系统、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对各类情况反映客观分析、准确研判,做到日常与定期、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确保“下”得有理有据。
“下”只是手段,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倘若一“下”了之、放任“躺平”,则违背了能上能下的初衷。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既为“上”的干部加油鼓劲,更对“下”的干部关心激励。对于被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强化跟踪管理,分时期分阶段进行专门考核,及时全面掌握表现情况。强化动态调整,积极给予“下”的干部再次施展拳脚的舞台,对那些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切实把“下”的压力转化为“干”的闯劲,真正实现能上能下良性循环。
(张家港市委组织部 曾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