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5 11:02:00  来源:先锋e评  作者:胡涛 陈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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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决策部署,将进一步强化干部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是“能下”,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切实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长效化。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能上能下要使干部服气、群众认可,必须鲜明亮出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规定》从德能勤绩廉等角度出发,明确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以更加科学完善的标准情形,确保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具体执行中,应积极探索契合地方发展实际的“下”的情形,注重区分岗位类别、职务层次,差异化设定“下”的标准,实现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突出具象化、细分化,以“定性描述+定量标准”厘清模糊边界,让干部可对照、组织易判断、普遍可执行,为制度的落地落实作好铺垫。

“法者,治之端也。”无论对于组织还是干部,“下”都是大事,除了考察考核要准确,必要程序一个也不能少。《规定》全面优化干部“下”的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强调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准确识别“谁该下”。应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面、系统、多视角地强化对干部的动态监管,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按照程序稳妥审慎推进,充分听取分管领导、干部本人、管理服务对象等多方面意见,杜绝“只言片语”。注重区分度,综合运用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调整,做到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规定》明确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充分体现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内在要求。加强对“下”的干部跟踪管理,应逐人建档入库,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注意帮助疏导情绪、分析原因。坚持同等要求、同样管理、同步考核,有针对性加强监督问效,让“下”的干部既受惩戒、又受鞭策、更受激励。进一步畅通“下而能上”的渠道,及时开展“复检评估”,对认真汲取教训、工作表现突出的,经组织考察认定后,按照相关规定选拔使用,努力形成干得好能再“上”的良性循环。

(常熟市委组织部 胡涛 陈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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