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家人经商办企业行为,更好地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广大党员干部应读懂出台《规定》的深意,明确“楼台”为“公”、权力姓“公”,让制度规矩落地生根。
守住“自律”家门。从“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的古训,到“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的嘱托,家风建设是党员干部亟需学好悟透的“必修课”。如果不能修身律己,秉公用权,把权力变为家人经商敛财的“通行证”,那就背离了“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权力观。党员干部胸怀“天下”,应深知“天下之本在家”,在修身养德的同时把纪律规定学深学透,要“自律”更要“家律”,时时教育家人自重自省、依法依规,以“近水楼台不得月”的觉悟和追求,坚定走在“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正道上。
树立“他律”自觉。敢不敢接受监督,能否乐于接受监督,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襟怀坦白的试金石。明智的人不应当拒绝他律,而是要主动将自己置于有效约束之中,借他律实现自我匡正、自我控制和自我提升。“谔谔”声中有真知,监督之中蕴卓见。党员干部应习惯于在严格的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中工作和生活,把上级的监督看作对自己的培养,把同级的监督看作对自己的帮助,把下级的监督看作对自己爱护,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断激励自我、完善自我,切实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强化“律他”担当。强化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当下,少数单位监督不到位,重要原因之一是“好人主义”作祟。这种表面上的一团和气,实则伤害了党的健康肌体。律他是党员干部职责所在、使命使然。应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同志之间多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形成“人人都在监督中、人人都是监督者”的良好氛围。
(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