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全面规范,这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永葆党的肌体健康和活力,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国之大者”抓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是事关党的性质宗旨的大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将其作为党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一项创新性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当下,面对从严管党治吏不断深入的新形势新使命,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明责、担责、尽责,本分做人、干净做事,做到政治上拥护、思想上认同、工作上贯彻,不断把《规定》要求做深做细做实。
聚焦“关键少数”抓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纯洁党性的有力抓手,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关爱保护。“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理应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带头抓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管好家属子女,从源头上斩断利益输送链条,防范廉政风险,避免出现权力染上“铜臭味”、资本戴上“红顶子”,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民风,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聚焦“刀刃向内”抓落实。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党中央赋予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一大利器。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关键是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落实到位,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差、工作操作不走样。要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重在规范”的要求立规明矩,健全完善个人报告、组织查核的工作机制,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范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查核内容,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规范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邳州市委组织部 房健 刘良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