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强调,建立健全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上”固然可喜,“下”也要正确对待,如何在“下”中重燃向“上”之火,积极担当作为?在完善现有政策体系的同时,干部个人要树立正确从政观,努力在新岗位实现新突破、再燃奋斗激情。
重燃“忠诚”之火,砥砺向“上”的初心使命。忠诚是为政之魂,干部须正确面对进退留转,“上”者不骄不躁,更加扎实工作,不负组织期待;“下”者心平气和,给自己打气,在新岗位为党和人民继续拼搏奉献。“下”的同志仍是党的干部,无论“上”或“下”,都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是一时一刻、一年两年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常修常炼、常悟常进绝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在顺境逆境都能坚贞不渝,经得起大浪淘沙、烈火真金的考验。
重燃“责任”之火,增益向“上”的过硬本领。中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责任与本领相辅相成,本领过硬源于责任过硬,展现过硬责任依靠过硬本领,能担当、敢担责的干部才是党和人民期待的干部,否则再高昂的口号不兑现也只是水中明月,最美好的蓝图没有实践也只是空中楼阁。被调整的干部应以“下”为新起点,树立工作时间越久工作标准越高的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讲实效、出实招、办实事,在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展现新作为。
重燃“担当”之火,提振向“上”的斗争精神。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自我革命精神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强大支撑。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必须以自我革命精神,敢于刀刃向内,打扫政治灰尘,增强政治免疫力。“下”的干部应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勇于进行自我革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与过去的自己斗争,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积极向“上”、担当作为,主动经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新贡献。
(镇江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王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