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树立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铜墙铁壁”,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更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应尽责任。
思想上重视起来,时刻把这件“头等大事”放在心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离不开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相继披露,我们充分意识到,“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在国家安全领域,任何的疏忽大意,再小的问题漏洞,都可能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我们当时刻保持“国家安全无小事”的清醒认识,面对糖衣炮弹,提高警惕,不贪小利而忘大义;面对歪理邪说,坚定立场,始终以主人翁的态度,同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确保在国家安全问题上做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习上主动起来,自觉把这份“使命责任”扛在肩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都是主角。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聚焦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提出的“11种安全”,当“明白人”,做“行动家”,弄清危害国家安全的具体情形,从力所能及的事做起,辨清“敌人”和“友人”,牢记国泰才能民安,主动参与普法宣传,当好国家安全的“宣传员”和国家利益的“守护者”。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斗争意识,善于站位全局、细处着眼,不断提升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行动上强化起来,积极把这项“重点工作”抓在手头。维护国家安全须臾不能放松,必须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对履行国家安全职责的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面向全民用好“教育日”活动载体,下沉到机关、企业、学校和农村一线开展宣传,让国家安全知识人人皆知、观念深入人心。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常教育、常关注、常提醒,说在口头,写在纸头,抓在手头,切实提升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及化解重大风险的认识和能力。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做到“全民皆兵”,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袁叔衡 阜宁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