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3月1日,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时再次强调,要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新时代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把准政治方向、树牢民生导向、坚持目标指向,避免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现象。
办事要讲“政治”,避免犯糊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比如,为了经济发展,破坏生态环境,顾此失彼,因小失大,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这既是党性不强的表现,也是政绩观的严重错位。再比如,某地一村支书在农村住房“消危减土”行动中,为满足村民需求、加快工作进度,虚报人口基数,增加建房面积,政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一碗水没有端平,对某一特定人“好心”,损害了其他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最终受到党纪处分,实属咎由自取。
办事要讲“规律”,避免瞎折腾。有个“帮蝶破茧”的故事:某人看到一只蛹在奋力破茧,便伸手帮它将翅膀拉了出来,结果蝴蝶怎么也飞不起来了。违背自然规律,让还未绽放的美丽“胎死腹中”,违反社会规律亦如是。比如不切实际上高指标、上大项目,透支未来,拉高风险,寅吃卯粮,好高骛远,其结果要么劳民伤财,要么徒劳无功,甚至“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立足当下实际,按照规律办事,既尽力而为,也量力而行,既有所为,也有所不为,在取舍之间,明扬弃之道。
办事要讲“为民”,避免一言堂。民之所向,政之所施。共产党人办实事,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放在“为民”二字上,不能搞给自己脸上贴金、让群众心里添堵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古人说,“当官不替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法治社会不仅要“替民做主”,更要“让民做主”,办事之前,关注群众怎么想,听听群众怎么说,将人民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根本尺度,避免脱离群众实际,当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
办事要讲“到位”,避免夹生饭。好事要办好,实事要办实,切忌虎头蛇尾,搞成烂尾工程。极少部分干部工程刚上马,或者稍有点成绩,就大张旗鼓搞宣传,锣鼓喧天响,某种程度是急功近利思想在作祟。还有部分干部办事过程中,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一拖再拖,最终不了了之,办事的出发点再好,口惠而实不至,群众自然会给脸色看。为群众办事,既要有“一年抓好几件事”的韧劲,也要有“几年抓好一件事”的恒心,认准了的事,群众认可的事,就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一锤接着一锤敲,“不破楼兰誓不还”,不达目的不罢休,让群众看到结果、得到实惠。
(阜宁县委组织部 邱春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