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绳解木断,水滴石穿。办好民生实事,须坚持从“心”出发,在精准有效、集约高效、持续聚效上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以一件件群众满意的“小确幸”汇聚成民生事业发展的“大幸福”。
身入且心至,掌握基层“活情况”。“史官提笔当观六朝风雨,医者开方需经望闻问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能机械地去完成上级布置的规定任务,更不能盲目跟风、照搬照抄。党员干部应主动迈开腿、俯下身,沉到田间地头、农村社区,既“身入”基层,更“心至”基层,真心诚意地把群众当“亲人”,真情实意地与群众“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关注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了解他们不同的困难和诉求,建立重点民生“需求清单”,精准“把脉”开出有效“药方”,以真心换真心、以真情换真情,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摸准摸透。
勤学加善思,找准解题“金钥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实事不是简单帮钱帮物、搞花架子、堆几个盆景。”党员干部切不可把群众需求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应认真研究有关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用理论武装大脑,练就为群众排忧纾困的“解题本领”。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明晰路径找对策,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硬举措”,做到既注重普遍性又兼顾差异性,努力把群众的“需求清单”变成“履职清单”,让群众的“呼声”变成“笑声”,把群众的“难点”变成“亮点”,真正使群众看到成效、得到实惠、感到幸福。
实干求实效,交出惠民“高分卷”。“中流击水,奋楫者先。”为群众办实事只有“冲锋号”,没有“休止符”。党员干部应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件接着一件办、一锤接着一锤敲,久久为功、务求实效,以为民服务“不打烊”、兴办实事“不断档”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满意的“幸福指数”。始终把“群众意满不满意、支持不支持、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切实把办实事的主动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以实际行动书写“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分答卷”。
(建湖县委组织部 于良海、吴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