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科学灵活的评价体系是促进人才发挥作用的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应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抓住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导向等关键维度,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为人才提供释放才能的“大空间”、展露身手的“大舞台”。
遵循“以德为先”的首要标准。人才评价是个综合过程,考虑的不仅仅是“才”,还必须包含“德”。只有重“德”,才会有所“得”。时下,频繁出现的学术作假现象,将人才“品德”评价推上风口浪尖。相比于人才能力评价、业绩评价的重视程度,人才品德方面的评价稍显薄弱,基于道德操守的评价考核机制尚未系统化。应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结合“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内容全面考察人才职业操守行为,对相关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完善人才“道德”评价体系,构建“事前杜绝”、“事后揭发”的诚信评价制度,并纳入各类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才引用、人才选拔等体系中。
坚持“因人而异”的基本原则。针对人才评价标准缺乏科学分类的问题,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措施明确评价标准,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马太效应”的形成。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学历职称、论文专利等条件虽并非刚性要求,但仍然是制约年轻人才获得更多机会的瓶颈。回望历史,我国一系列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往往都出自青年人才。应秉持“创新不问出身”的理念,大胆使用有潜能的青年人才。在现有分类评价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从事重大科研项目年轻人才的学历、职称等评价指标,重点关注技术先进性、成果转化以及市场应用前景等内容。
树立“以用为本”的鲜明导向。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人才政策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一度引发“抢才大战”。把人才“引进来”,更要把人才“用起来”。应当对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制定出台特殊政策,不求全责备,不论资排辈,不用一把尺子衡量,让具备真才实学的人才有“用武之地”。探索建立信任机制,允许失败、宽容失败,鼓励科技领军人才“揭榜挂帅”,并在评价体系上引入与之配套的创新机制。比如,鼓励企业采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制度,同步建立非共识性项目人才薪酬协议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筛选“榜”、识别“帅”,为发现和使用关键领域重点人才提供渠道和保障。
(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 李苹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