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声音,我们愿意听见;
你的关切,我们一同看见。
新江苏评论员 苏文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随着农历新年临近,春节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也成了一道现实必考题。
就在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告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时,提到了“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案例。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此后, #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应予修改、#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是时候终结了等词条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过年不点炮,年味少一半”“不能合理燃放吗?过个年越来越没意思”。也有网友叹息“以后的小朋友们是不是就体会不到过新年放爆竹辞旧迎新的传统习俗了”,还有网友建言“是否可以考虑指定燃放时间和地点、定量购买”。
其实,对于烟花爆竹的“禁”与“放”争议已久。燃放烟花会制造噪音,产生气体也会带来环境污染。不正确的点燃方式或来源不明的购买渠道还会带来消防安全隐患。但不难理解,广大网友们对于过年放鞭炮的“执念”,来自于对传统节日习俗的传承,是对年味回归的深切渴望。对于中国人来说,放鞭炮不仅增加了节日氛围,是一种顺应时节的“仪式感”,是家人闲坐、灯火可亲的美好记忆,更寄托着人们对于崭新一年的希望和祝愿,是凝聚在五千年中华文明骨血里的情怀和浪漫,蕴含着浓烈的民族情节。
回归现实,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重视,2015年起,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禁燃令”。随着更多地方加入,人们听到的爆竹声变少了,过年变得安静沉寂。当然,节日期间的空气污染也得到一定控制。
这些年来,各地对于燃放烟花的规定,也在不断变化。据公安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有444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764个城市限制燃放;2018年,全国803个县级以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初,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松绑,部分地区将“禁止”改为“限制”,民众可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燃放烟花。
必须看到,从“禁”到“限”,其实是建立在近年来我国空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之上的。动真格、硬碰硬,铁腕治污,2021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了34.8%,“美丽中国”图景不断“焕新”,蓝天白云成为常态。就拿江苏来说,2022年,江苏全省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实现2013年以来“九连降”。也是基于这些成就,给予了一些地方对于燃放烟花“限”的底气。
社会在发展变化,过去的“禁”有禁的道理,如今适度“放”也符合社会期待。需要明白的是,现在的“限”或“放”,对社会科学治理、精准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春节将至,烟花燃放“禁”还是“限”,需要各地实事求是,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在安全环保的基础上,广集民智,发挥各地政府的主观能动性,求取传统习俗、消防安全、环境污染容量等因素的“最大公约数”,让灿烂的烟花在合适的地方燃起,点燃的不仅是这一年一度的年味,更是百姓对于地方科学治理“能力本领”的赞赏和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