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声音,我们愿意听见;
你的关切,我们一同看见。
新江苏评论员 文心衣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外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同时上线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从而在全国正式启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机制。
消费者购买商品之前,往往希望了解相关信息,尤其会关注其他消费者的反馈。但由于担心影响生意,一些购物平台会对消费者的投诉遮遮掩掩,不少商家推出“好评返现”“好评赠礼”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做出“好评”行为。而一些地方性的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信息比较零散,查询起来并不方便。对于消费者来说,听不到客观声音,摸不清真实口碑,心存疑虑之下,消费需求难免打了折扣。
随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机制的全面启动,把之前分散、封闭的投诉信息放在同一平台公开,客观上能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和消费风险。打开小程序,从投诉热点到本地的具体投诉信息,一应俱全。如果想特别“关注”某商家情况,还可一键搜索、精准掌握。让原本隐身幕后的信息站到了“台前”,在“聚光灯下”接受审视。
信息越透明,消费越放心。都说“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把投诉信息在太阳下晒一晒,这本身就是一种倒逼、一种震慑。相信此举定能提醒商家,要正视消费者的需求和反馈。眼下,各行业无不竞争激烈。即便自身没有相关投诉,看看同行的情况亦可反躬自省。此外,平台还专门开通了“企业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以往被投诉情况,并量身定制“体检报告”。这种服务增量,可以说既利于管理部门精准监管,也促使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更好赢得市场。
从监管层面,亦不难看到背后的制度创新。正如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消费投诉公示不是简单的“黑名单”,不能理解为一种信用惩戒。一方面,投诉数量不能简单等同于商品质量优劣或者服务好坏,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的情况往往也较多。因此,平台除了公示“差评”,也呈现经营者的调解成功率等正面信息,防止公示制度被滥用。另一方面,《规则》还明确了依法应当不予受理的、消费者与经营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ODR机制先行和解的等四种不予公示的投诉情形,避免侵犯经营者的正当利益,最终影响消费信心。
把消费投诉公示,也提醒我们每一个人,依法维权不仅仅关乎个人得失,更关乎尊严和权益,每一次“较真”都会让更多人看到、都可能让更多人受益。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人人参与、人人共享,更好的消费环境才有了坚实的地基。
消费,事关民生福祉,也是经济增长的潜在动力。当前,各地为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多措并举,不遗余力。改善消费环境,不可能一蹴而就,更无法一劳永逸,对消费者的每一份呵护,都将转化为市场活力,最终积攒为更多的获得感、更高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