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声音,我们愿意听见;
你的关切,我们一同看见。
(图源:视觉中国)
新江苏评论员 苏青
7月13日,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总体要求。《办法》是在大众对人工智能技术认知不断提升的当下推出的,可以说,十分及时地给正在加速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划定了界限、系上了“安全带”。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学习复杂数据结构和规律,并用这些规律生成新的内容和数据或解决问题,能够大规模应用于多种行业。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已引发百度、阿里云、科大讯飞等众多企业争相入局。然而,许多事情如一枚硬币,都有其双面性,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产生了传播虚假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数据安全和偏见歧视等问题。比如,有人被AI换脸10分钟内骗走430万元;今年5月,翻唱众多歌手曲目的“AI孙燕姿”一度爆火,引来人们关于AI翻唱侵权的讨论。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边界到底在哪里?如何统筹人工智能的安全与发展?现在,《办法》的制定出台给出了答案。二十四条规定提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具体措施,明确了训练数据处理活动和数据标注等要求,还规定了安全评估、算法备案、投诉举报等制度,以及具体的法律责任。
有专家表示,《办法》的施行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将是一个重大的利好。的确,无规矩不成方圆,不确定航向的大船难以抵达理想的彼岸。阐明了法律的边界,无疑就是在很大程度上锚定了正确的方向。《办法》要求,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从“包容审慎”一词可以看出,既积极拥抱新事物、新技术,又不任其“野蛮生长”,可谓用科学的态度来对待科学的事情。事实上,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若无刚性约束,新事物的发展之路难免“绕道”,甚至还有可能误入歧途,势必让进程更加曲折。
很多时候,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能造福于人,也可能伤害人类。这类问题也已经屡见不鲜了。我们终要明白,人是技术的主人而非奴隶,一项技术有多大功用最关键还是取决于使用技术的人。而科学制定规范,则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以“管得住”来保障“用得好”,充分挖掘技术的潜力,让技术更多地造福于人。
值得一提的是,细心的网友对比发现,从4月公开征求意见,到7月中旬公布,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办法》广泛吸纳了业界、学界的多方观点,有很明显的改动和完善,确实体现了集思广益。从这一角度来看,《办法》不仅是一项政策文件,它更是民意、民智的集中体现,是众多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参与者的心声。
眼下,新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人工智能正不断迭代,《办法》或许还只是“暂行”之策,只能护航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一段时间。从更宏阔的背景来审视,生成式人工智能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需要与时俱进的规则办法来不断引领其健康发展。令人关注的是,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人工智能法草案位列其中。可见国家对人工智能所引领的科技变革极为重视。
“舟循川则游速,人顺路则不迷”。期待在各方携手探索实践中,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能不断向上向善、行稳致远,最终造福人类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