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体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干部要扎扎实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印在心、践于行,努力答好新时代“问卷”,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
拧紧“思想之阀”,坚守政治底色。“天下至德,莫过于忠。”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政治要求更加鲜明。广大党员干部应把学习党纪党规作为终身必修课,常学常新、常思常悟。持续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办读书班集体学习、制定计划自我学习等多种方式,原原本本、深入浅出地学,联系实际地悟,正确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使学习党纪成为固根守魂的基石,让忠诚的品格由上至下贯穿党的工作始终,以“矢志不渝、一心向党”的忠诚之心奔赴新征程。
做到“知行合一”,饱含为民情怀。“众而不可欺者,民也。”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我们更应常记权为民所用、严守群众纪律,着力在住房、就业、养老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常态化开展“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走访活动,主动到一线去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需求做到“事事不马虎、件件有交代”,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公仆情怀创造新业绩。
秉持“赶考定力”,提升斗争成色。“道虽弥,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是干事创业的“通行证”。坚持让斗争精神成为“标配”,勇于与自身不足作斗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自我提升;与好逸恶劳作斗争,保持奋勇争先的决心;与不作为、不担当作斗争,强抓责任落实;与吃拿卡要、黑恶势力作斗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问题,怀揣主动干涉、主动服务的自觉,在遵规守纪中创造性地将问题化解到位,以“克己奉公、担当有为”的政治品格实现新目标。
(徐玉婷、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