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项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融合了社会各界的智慧,提出意见和建议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日前,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建议采纳证书颁发仪式,5个个人和机构获颁“采纳证书”。获颁00001号证书的谢官洲,既不是人大代表,也不是法律工作者,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南京市民,他参与立法征集的理由是“人民群众更了解自己的真实诉求”,更深层次上说,他是在以一个公民的身份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行得通、很管用”,能实实在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惠及14亿中国人民,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宝贵的品质。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了在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挥人民主体作用,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意愿,有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有效的实践环节。这次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咨询论证、立法听证过程中,立法部门共收集、征求到各方意见、建议367条,最终94条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
虽然这一次只是颁发了00001号到00005号的5张立法建议采纳证书,但实际上在以往的立法实践中,一直都注重公开征集意见,比如专家学者研讨会、社会各界座谈会、听证会等等。可以想见,通过首次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必将有助于构建起一套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立法建议征集及意见采纳反馈机制,也必将更大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激发更多的普通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00001到10000,乃至10万、100万……(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