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27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会上,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在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普遍性保护义务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平台,提出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特殊义务要求,以督促大型平台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标志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步入社会共治的全新阶段,契合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目标。《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也意味着国家立法持续“下探”,进一步织密法律藩篱,并形成社会共治,为孩子们带来一方更健康安全的成长天空。
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生长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青少年,网络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但同时,网络信息纷繁复杂,网络环境瞬息万变。从个人隐私泄露,到网络沉迷成瘾,再到不良信息影响……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缺乏自我防护能力,一些网络“重霾”给少年儿童带来的负面示范效应将不可估量,未成年人在享受网络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风险。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从法治上为解决网络乱象提供制度化方案,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条例》主动回应了时代需求和人民期待,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设置相应制度,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规范了相关管理要求,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天朗气清、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同样需要我们久久为功。一方面,《条例》规定,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类别的信息。同时明确,这类信息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重点环节呈现。另一方面,《条例》鼓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制作、传播。规范网络平台服务,压实平台责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除草”与“种花”并行,积极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未成年人友好型网络环境,方能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关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的大事。夯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基石,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底线和红线,筑起全链条、全方位的网络保护屏障,让幼小的心灵健康成长、安全成长、茁壮成长,努力成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苏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