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在苏北一些城市采访时发现,不少小区的业主将开发商安装的价值两三千元的挂壁式阳台太阳能热水器拆除,当作废品处理,十分可惜。
多年前,省有关部门就下发通知,要求大力推广应用阳台太阳能热水系统,财政部门还对符合规定的应用工程、示范工程给予经费补贴。不少设区市也出台文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和公用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且要与建筑物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用。
然而,笔者发现,多年来,不少业主对太阳能热水器仍存有误解,认为阴雨天无法使用、冬天无法保温。另外,阳台设计不够科学、太阳能连接管线不便于阳台整体封闭等因素,使得阳台太阳能热水器入户被“卡”在了“最后一米”。
让阳台太阳能热水器真正“热”起来,首先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澄清一些模糊和错误认识。要让广大业主知道,目前挂壁式阳台太阳能热水器大多是光电一体,不仅冬天能够保持一定的水温,阴雨天借助电辅,照样能够及时出热水;太阳能热水器不仅节省家庭电费、燃气费的开支,更重要的是不会产生任何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有利于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针对业主反映的连接阳台外太阳能板与阳台内水箱之间的管线不利于阳台封闭,相关部门在设计时要在阳台墙上预留隐藏管线的管口,并督促开发商按设计要求施工;针对阳台面积较小,不利于水箱悬挂,相关部门在设计时要注重科学,尽量扩大阳台面积。同时,要明确热水器生产厂家承担起后期维护责任。
建立健全责任制,形成合力。有关部门在验收时,必须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只看开发商阳台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数量,还要看安装质量,一户一户查看是否通水通电、具备使用功能,对弄虚作假、骗取验收、套取补贴的开发商,要予以严惩。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也要积极倡导业主使用已经安装好的阳台太阳能热水器。条件允许的,不妨将其列入业主公约,让全体业主共同遵守。(孟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