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发布《关于建设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成各类非遗工坊100个。
非遗工坊(原非遗扶贫就业坊)是文化和旅游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共同推动设立的“非遗+扶贫”项目,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据文旅部公开消息显示,截至2022年6月,各地共建设非遗工坊2500余家,其中1400余家位于脱贫地区,覆盖了450余个脱贫县和8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现了扶贫就业、产业发展、文化振兴的叠加效应。
非遗不仅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也是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为深入落实国家加强非遗保护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部署,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有关部门对脱贫攻坚期间的帮扶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各地以非遗工坊建设为抓手,从资金、培训、场地等方面加大对本地非遗工坊的支持,催生出一批独具乡村特色的“新工厂”,让农民捧上文化致富的“新饭碗”,也为推动非遗产业化发展和文化产业振兴提供了新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能够在促进乡村产业、人才、组织、生态、文化五大振兴中发挥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从让传统技艺成为致富手艺的定瓷烧制,到一针一线绣出小康的雪梅绣坊,从编出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的嵊州竹编,到撑开共富新天地的浏阳油纸伞,彰显独特魅力、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发挥独特作用。
近年来,江苏把非遗文化优势转化为乡村产业发展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此次发布的《意见》聚焦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群等,从广泛吸纳就业、培养优秀人才、提升创新能力、拓宽营销渠道、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对建设非遗工坊提出具体要求,与之同步印发的省级非遗工坊申报设立指南,进一步明确了省级非遗工坊设立条件、标准、程序等内容。随着非遗工坊建设机制逐步健全,非遗工坊将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在促进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通过支持非遗工坊建设,提升非遗工坊人员就业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广大乡亲日子一定会越过越红火。(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