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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过重罚”说“不”
2023-06-16 10:05: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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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侯县一老农售卖70斤芹菜,仅获利14元,却因抽检不合格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0万元。近日,福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市场监管部门复议申请,维持闽侯县法院不准予强制执行的原裁定。

市场监管部门借助行政处罚维护市场秩序是职责所在,但执法不能沦为“执罚”,不能只强调处罚力度,而忽视执法温度。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的,有关部门应包容审慎地监管,不宜过度惩罚。“小过重罚”,不仅违背了过罚相当原则,还扰乱了营商环境,加重了经营主体负担,我们应对其坚决说“不”。

孟亚生/文 曹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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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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