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与代表共商国是。
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创新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去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中,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超过3/4,贡献了超过80%的技术吸纳。在看到趋势向好的同时,我们不应忽略,除了科技型骨干企业,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在创新意愿和能力上有所欠缺,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动能仍未得到充分释放。
有观点认为,从创新意愿和创新能力来看,我国科技企业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既有创新意愿又有创新能力,一些行业领军企业和相当数量的“专精特新”企业属于此类。第二类有创新能力但创新意愿不足,比如一些国有企业开拓市场的压力较小,尽管也产出不少科创成果,但与自身能够统筹调动的科创资源相比,科创能力并未充分利用。第三类有创新意愿但缺乏创新能力,比如多数中小微民营企业,面临融资难、职工职称评定难、引进人才难等问题,发展短板较为明显。
科技型骨干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都是科技创新的主体,鼓励其中诞生更多“主力”,不仅要对“优等生”高看一眼,也要解决好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困难。科技创新需要企业“万马奔腾”,不管是国有、民营、大中小微企业,只要从事科创活动,对这些企业就应做到“一视同仁”。如此一来,不仅能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腾飞”提供“升力”,也能促进那些有创新能力但意愿有所欠缺的企业重视科技研发、加大投入力度。厚植鼓励创新的土壤,各行各业将涌现一大批既有创新意愿又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其中一部分可能进一步成长为“专精特新”乃至行业领军企业,为科技强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好环境也是生产力。近年来,我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以有力举措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今年出台的《江苏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专门制定措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比如统筹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育新苗、强内功、促提升、聚人才、惠政策五大行动,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平台科技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等。应充分认识到公平环境的重要性,勇于“破”,破除制约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精准、有效降低创新成本和风险;善于“立”,从政策法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文化氛围等多方面优化创新生态,营造企业敢创新、能创新、会创新的良好环境,让创新创造的活力在江苏大地充分涌流、竞相迸发。(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