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南长沙某公园,一名游客用板凳将低空飞行的无人机拍落在地,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热议。对此,有人认为,公园是人流密集场所,无人机低飞容易伤到人;也有人认为,在公园拍摄还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网友热议的背后,反映了对无人机无序“乱飞”的担忧。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与航空工业技术的发展,近年来,无人机被应用于影视拍摄、飞行表演、快递物流、精准农业、新闻报道等各大领域。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同时,无人机也给公共安全带来风险和隐患。个人持有者无序“乱飞”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给公众人身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长期以来,关于无人机的争议无非是,“哪里可以飞?”“哪里不能飞?”“是否要备案?”“是否需要飞行证?”等等......1月28日,《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公布。该暂行办法是湖南省针对无人机安全监管领域出台的新规定。近年来,无人机迎来井喷式发展,全国各地各部门也针对无人机监管陆续出台相关规定办法。如,此前广东、浙江、江苏、江西等多地都结合各地实际推出管理办法和条例,不断完善无人机管理规定,用法治织密空中飞行安全网。
对无人机进行管理,不仅必要,而且必须,不仅要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而且要强化社会公共治理的规则意识。譬如,公众应当增加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譬如,每一位“飞手”都应当掌握技术规范、遵守法律法规,在获得相关资质后按照规定进行申报飞行,务必要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引、肩上有责。而作为监管部门,则要厘清无人机在全生命周期每个阶段的权责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构建更加系统全面的法律规制体系,并确保执行到位、真正发挥作用。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定能为无人机提供良好、有序、安全的飞行环境,让科技产品更好造福社会。
(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