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修改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知识产权是连接科技与经济的重要纽带,是促进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环境下,知识产权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揭示了知识产权发展的客观规律、丰富内涵和重要作用,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新时代,有力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从《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十三五”和“十四五”都专门修编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可以清晰感知到,我国知识产权重大顶层设计在不断优化与完善,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越来越稳固的支撑。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均在持续加大,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由此带动全社会版权意识、品牌观念愈加提升,越来越多的创新成果通过知识产权运用获得实际价值。
科技创新催生的知识产权有效供给,传导至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能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知识产权保护的持续加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反馈是直接可感的。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报告显示,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已由第35位提升至第12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进入全球百强的科技集群数量跃居全球第二。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知识产权有力支撑了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截至2021年底,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达97.7万件,是2016年的2.8倍,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比重达35.2%;2022年上半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5万家,以占国内企业47.8%的数量产生了国内企业63.3%的有效发明专利量,进一步激发了国内企业的创新活力,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益、管理效益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是创新发展的基本内涵,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我国经济竞争力近年来的不断提升,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内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持续强化,只有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才能保障创新主体利益,发挥好知识产权的关键要素作用,推动我国稳步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胡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