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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紫金e评:“职普融通”助力职业教育迈入春天里
——“职业教育法推进职教大发展”系列评论②
2022-05-12 09:37: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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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删掉了分流的规定,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以及 “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等。

大国匠心,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办时提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依法治教、良法护教,加快构建中国现代职教体系,才能涌现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助力高质量职业教育发展的法治支点。

在网络上,有关“普职分流”的话题近期冲上热搜排行榜,各类解读甚嚣尘上。这既凸显了民众对相关政策的关注,亦折射出职教的尴尬与困境。更直白点说,虽然职业教育方兴未艾,但仍有人对它持有偏见,觉得职业教育“矮人半截”。为什么会有如此深沉的“执念”?很重要的一个解释是: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个普遍的认知,职业教育是种低层次的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如果上了职校后的“上升通道”有限,说破天的好处也吸引不了学生及家长。因此,保障职业学校学生与普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这是构建新时代职教体系中绕不开的议题。

新法明确提出“职普融通”,等于打通了原先的“断头路”、构建起多元的“立交桥”。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贯通,说白了,就是“通存通兑”。一方面,内部互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另一方面,外部互联。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此外,该法还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如此一来,上职校的学生并非“别无退路”,职业教育也不再是“一片孤岛”。

“职普融通”,既利于职教发展,也裨益普教升级。比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高质量、普及化的高中教育的需求。畅通职业教育学生升学渠道,让职业教育真正体现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必然会吸引更多孩子选择职业院校。我们欣喜地看到,目前教育部已陆续批准设立了32所职业本科学校,普职协调发展有了更坚实的基础。正如有媒体报道所预言:未来的中国工人,必然是“三高”群体——高精尖、高学历、高收入。

就业乃民生之本,技能为生存之基。稳就业也好、稳预期也罢,都离不开强基固本、增益技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地增加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两句话。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贯通上大步向前,必会提振信心、纠偏成见,助力中国职业教育真正走入新时代的春天里。(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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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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