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深层次更加广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历史上第一次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领域得到全面体现与贯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定海神针”,包括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的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才能不断发展。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发挥好改革的先导、突破与创立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一体推进、一体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抓好立法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起点,坚持科学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提升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胡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