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近年来,平台经济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逐渐成为引领经济增长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放眼全球,从亚马逊、谷歌到脸书,从腾讯、阿里巴巴到百度,许多成功的互联网明星企业,大多带有平台属性。但随着技术不断创新,资本日益壮大,一些平台利用自身各项优势加速资源集中,形成强大势能。有平台凭借雄厚的资本和产业链优势地位,出现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有的通过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等操作,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种种乱象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去年以来,我国加大对平台经济领域的监管力度,多个头部平台相继受到调查处罚,平台经济的粗放式发展得以有效规制。在此情况下,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这份“重磅”发文备受各方关注。
平台经济存在的野蛮生长、跨界渗透等问题出现,反映出平台治理中监管方面的滞后和缺失;而垄断行为、数据滥用、无序竞争等行为,更事关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一方面要抓紧主、客体行为,即要求平台企业秉持科技向善的理念,强化用户意识、创新意识;另一方面要紧抓监管、政府要素,即通过提升政府的监管科技产业的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把握平台经济的发展方向。我们看到,《意见》不仅聚焦平台经济领域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将监管重点放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金融等方面,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可谓“照单开方”“对症下药”。同时,积极引导平台经济在开放、创新、赋能发展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做到了有堵有疏、疏堵结合。
平台经济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实施发展数字经济和大数据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伴随数字经济发展,平台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最新一期《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8.12亿,占网民整体的80.3%。在线上消费快速增长带动下,2021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1083亿件,同比增长29.9%,包裹数量占全球一半以上。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021年2月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反垄断执法的原则,为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治“果”和治“因”并重,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这些政策将造就日新月异的平台经济,让更多产业、企业和消费者共享数字红利。(尹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