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习惯在观看影视剧后去网络平台上进行打分和点评,这也为还没有观看的网友们提供参考。然而,日前有两部影视剧却接连出现了“超前点评”的荒诞一幕——影视剧还未播出,网上就已经有大量评分出现。
比“官宣”时间晚近一个小时才正式上线的某古装剧,大量评分在原定上线时间集中涌入某知名打分平台的短评打分区,呈现一星和五星两极分化的状态;某部网剧首播,女主演尚未登场,网络社交平台上已涌现大量质疑其演技、台词的论调和一星短评……影视评论“捷足先登”,“未看先评”现象愈演愈烈,如此“先声夺人”的文艺评论,意义何在?
文艺评论应是文艺创作的一面“镜子”,与文艺创作相辅相成,犹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影视剧好不好看,演员演技如何,大家各抒己见,免不了有赞有弹。不同角度的评论,真诚真实,汇聚起来,才能构建起客观健康的评价体系。但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控评”通过水军“轰炸式”的评论留言,死死抓住了舆论风口,无视事实真相,泯灭了不同的声音,极大程度地破坏了观众的观看感受,完全背离了文艺评论的初衷。
影视剧评论,不应该是自娱自乐的游戏。不管是一味叫好还是有力抨击,“控评”之所以让人反感,是因为这种评论的方式,让真实感荡然无存。不良资本通过购买“水军”留言的方式,用金钱颠倒黑白,让劣币驱逐良币,结果就是影剧评论区留下了一大堆路机器人复制黏贴一般“不走心”的虚假评价,打破了“先看作品再打分”的基础原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原则,背离了行业伦理和道德,也破坏了打分平台的客观性与公信力。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今年2月,有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留言咨询:“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对此,官方给予回应,“控评”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可进行申述举报。网信办近年来也出台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项规定,对网络“水军”的刷帖控评行为也都有较为细化的规制。今年2月,国家网信办开展了“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彰显了有关部门坚决治理此类不良网络行为的态度。
整治“控评”,需要多方共同合力治理。文娱部门要努力提升主流文化的影响力,积极营造健康的文娱环境,引领粉丝文化良性发展。行业协会、影视剧制作方等,要加强行业自律,摒弃不正当的竞争方式。相关平台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技术门槛。监管部门也应畅通举报途径,加大治理处罚力度。严打“控评”歪风,才能还文艺评论以真实,让网络空间更天朗气清。(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