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今后,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政务服务便捷度显著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此表示肯定。多年以来,作为确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让不少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深感“爱的代价”太大,特别是异地婚姻登记的阻塞不畅,让“婚姻自由”和“爱情幸福”打了折扣。此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就近办理登记,不仅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积极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待,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人口流动是这个时代的典型特征。数亿的流动人口,必然会大量增加异地办证需求。同时也要看到,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大数据时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是提升服务效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否能让民众“轻松办”,也越来越成为考量政务能否实现便民、惠民、利民的“重要KPI”。民有所呼,政有所应。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为满足异地办证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之前,一些地方做出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省内通办”的有益探索,为此次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积累了经验。实践证明,从“网上办”“码上办”到“异地通办”“跨省通办”,既方便居民办证,也能为相关政府部门形象加分,既有利于降低相关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又打破了数据壁垒、实现了信息共享,是社会各方的多赢之举。
一项新改革举措的推行,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涉及环节多、各地工作差异大,需要技术和制度改革来推动,需要更多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也需要各地民政部门通力配合、加强磨合。只要全国一盘棋、各地一条心,就一定能够把这件得民心、惠民生的好事办成、办好。(尹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