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首次审议。《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是国内首部电梯安全法规。此次是时隔十年,对该《条例》进行首次修订。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广泛听取民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85条意见写入《条例》修订草案。
电梯空间虽小,却是关系百姓生命安全的大事。来自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仅2020年一年检验发现电梯安全隐患11718台次,其中596台次有严重安全隐患和重大问题,被困人员12343人。频发的“电梯惊魂”事件,让百姓对已制定10年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有了新期待。
与时俱进修订《条例》,以法治方式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增进民生福祉迫在眉睫。今年1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进行修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既是为了贯彻落实上位法有关要求,保障电梯安全法制体系的统一性,更是为了通过立法方式固化南京市电梯安全监管的创新成果,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隐患治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目的都是在于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被非法侵害。在法律修订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坚持这一理念。开门立法、问计于民、吸纳民意必不可少。而这正是《条例》修订完善过程中的一大亮点。
多次组织立法论证会,多次召集电梯相关企业代表、行业人士和市民代表座谈,通过南京人大官方微博、微信公开征求立法意见,赴基层调研,梳理信访诉求……在《条例》修订的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听取民声。据悉,截至3月底,南京市人大财经委先后收到36 家单位提出的86 条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公众对于《条例》的关注,彰显了开门立法、问计于民的意义。
多方听取民声不难,难的是能真正“听进”民声,尊重民意。对此,立法工作小组迅速组织人员梳理意见建议,逐条研究,经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确认,将采纳的85 条意见写入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稿。
比如,大家所提的“在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安全监管、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核算、维保单位条件、机房温度、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问题与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已经得到采纳。高层建筑电梯困人故障占南京市的 86%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97%为业主自管。对此,《条例》修订草案聚焦群众关注的高层建筑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安全使用的突出问题,在强化监管责任方面,拟明确业主委员会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在电梯管理的全链条中注入新力量。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法律修改要回应社会关切,不能与社会热点不搭界。”国内首部电梯安全法规时隔十年首次修订,便是对民意最好的回应,而这也是修订的关键所在。立法为民,法贵惠民。只有紧跟民生、紧贴地气、紧扣热点的法律,才能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立法红利。(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