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见报的“苏言”署名文章提到:出台和调整重大政策必须进行综合影响评估,坚决不搞“急就章”“一刀切”,坚决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这个观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城乡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出台3天就被废除、“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收费政策实行两周就被废止……近年来,一些地方出台的政策,有的执行了几天后又再发文件“收回”,有的甚至还未实施就被紧急叫停。
这些政策之所以“短命”,主要还是制定者“拍脑袋”匆忙制定所致。有的没有经过调研,即使调研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有的原文照抄上级下发的文件,而没有联系本地实际;有的投机取巧,将外地现有政策贴上本地标签。此外,由于缺乏对政策出台后的综合影响评估,有的政策变成无法实施的一纸空文,有的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短命”政策的根源还是一些地方领导政绩观出了偏差。急于出政绩、出名声的冲动,造成政策制定短期化、近视化;急于解决存在的问题,盲目出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政策方案,经不起时间和实践检验。另外,对制定“短命”政策的部门和个人鲜有问责,也是“短命”政策屡现的原因之一。
充分调研是出台政策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政策出台前,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工作实际,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把群众需求作为制定政策的第一依据,寻求“政府意愿”和“群众需求”的“最大公约数”。
综合影响评估是出台政策必不可少的程序。要评估政策出台后涉及人群的反应,尤其是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能否得到百姓认可非常重要;要评估政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有的政策出发点非常好,但由于出台时机不当,引发群众反对,只好作罢;要评估政策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执行力是政策的“生命力”,有的政策流于原则空泛,基层想执行犹如“老虎咬天,无从下口”;要评估政策是否有漏洞,“政策虽好,漏洞不少”,是群众对某些政策不够严谨的嘲讽,因为有漏洞可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在所难免。
出台和调整重大政策不搞“急就章”,关键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政策的论证,大力提高政策的科学性。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反复求教于各方专家,多方论证,让出台的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提高政策的合法性。在政策出台前后,要不厌其烦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问计于基层,求教于实践,大力提高政策的民主性。一个具备科学性、合法性、民主性的政策,才是好政策。(孟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