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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政商关系的“围墙辩证法”
2019-06-11 14:1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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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围墙外的事情,政府负责做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围墙内的事情,企业负责做好,政府不插手、不干涉。” 面对当前外部经济环境的挑战,记者近日在江苏苏南地区采访时,有关负责同志谈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把握政商关系的“围墙辩证法”给人启示、发人深思。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切实办好自己的事情,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政府是经济活动的管理者,企业是经济活动的细胞。高效、廉洁、公平、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把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政商关系“亲”,领导干部主动作为、雪中送炭,企业投资创业热情就足;政商关系“清”,领导干部与企业主“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划清公私界限,企业便可一心一意谋发展。实践中,以“围墙”为界,政府需把握好“亲”“清”内涵,拿捏好“积极作为”与“有所不为”的界限,用科学的制度保障,管好政府的“有形之手”,坚决杜绝权力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做好“围墙外的事情”是关键。

  做好“围墙外的事情”,政府首先要有效供给发展战略。行棋观大势,落子谋全局。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经济社会深度嵌入全球生产链。营商环境的优化,也须更好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当前,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不动摇,加快构建起自主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可在遵循国际法规则前提下,探索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强化企业合规意识,有助于在国际社会形成最大公约数,为共商共建共享奠定基础,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做好“围墙外的事情”,关键是看政府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推进政府职能从“重指令”到“强服务”的嬗变,需要“政府的自我革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割自己的肉”,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江苏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构建的“不见面审批”模式,已成为在全省范围加快推进的普遍性制度安排。日前,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江苏又出台《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从落实减税降负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到放宽企业投资准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优化工程项目许可、吸引外商扩大投资等方面,集纳的7类30条150项任务清单,以更为精准的政策措施,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着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

  做好“围墙外的事情”,政府还要对企业行为做好必要的补位与引导。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让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一方面,要清醒认识市场这一“无形之手”对于资源配置的关键性作用;另一方面,企业是追求微观经济利益的主体,当其价值取向与宏观经济及社会利益相悖时,亟须“有形之手”予以纠偏。比如,“不要污染的GDP”,2018年,江苏关闭高耗能高污染及“散乱污”规模以上企业3600多家,关停低端落后化工企业1200多家,倒逼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目前,江苏已成为全国第二个市场主体突破900万户的省份,全省平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15户,拥有企业40户。把握好政商关系的“围墙辩证法”,政府要让闲不住的手收起来,让伸得过长的手收回来,通过做好“围墙外的事”,引导企业做好“围墙内的事”;企业通过做好“围墙内的事”,推动“围墙外”的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双方同心协力,就一定能够应对国际国内各类风险挑战,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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