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则新闻让人印象颇深。一则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搞了一组人体模型指路牌,许多病人和网友看后纷纷表示“吓一跳”;另一则是西安市碑林区搞了个“变脸兵马俑像”,市民游客可通过扫描技术把自己的脸投影到兵马俑脸部,结果“吓哭”不少人,仅亮相一天就被移除。
近年来的城市治理中,因为让人“吓一跳”而被吐槽甚至甫一露面就很快“夭折”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云南某市将十来家店铺的招牌清一色换成黑底配白字,网友直言,店招显得如此“灵异”,让人咋敢进店消费。再如,有的城市把建筑应具个性特色简单理解为标新立异,推出一些风格怪诞离奇的另类建筑,屡屡引发热议。又如,有的城市在营销推广时,百无禁忌,无知无畏,有的广告语令人瞠目。
城市治理,如何才能少一些这样的“吓一跳”?
倡导个性、鼓励创新,必须有个尺度,不能片面地为创新而创新、为个性而个性,更不能罔顾社会公序良俗、违背基本的审美价值、挑战公众接受底线,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眼球效应”而弄得让人“吓一跳”。城市治理中的创新,也要考虑不同群体的接受程度,尊重城市管理的基本法则。拿出的新举措、新创意能不能得到百姓认可,事先不妨多进行一些摸底。从实践看,城市治理中之所以出现一些让人“吓一跳”的举措,有的问题出在实施环节,粗糙制作让原本不错的创意达不到理想效果,有的是价值导向出现偏差,但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决策程序存在漏洞。试想,不管是“灵异店招”还是“兵马俑像”,如果事先多征求专家、百姓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实施之前开几场论证会、听证会,进行几轮模拟、排演,多一些实地考察与调研,而不是“拍脑袋”决定,那么,“亮相一天就移除”的浪费也许就能避免,有关部门的形象也不会因此而受损。
搞好城市治理,需要有精细思维,更要下绣花的功夫。一是要强化城市治理的主体意识,多尊重市民的态度,听取他们的意见。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有没有温度、城市管理好不好,最终看人民有没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要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站在人民的立场想问题、想办法。在具体决策中,如果能做到事前注重征求群众意见、事中接受群众监督、事后倾听群众的反馈意见,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让人“吓一跳”之类的事情就会少得多。(杨丽 刘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