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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河长制”落细落实呵护山清水秀良好生态
2018-08-13 09:0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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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水利部举行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部长鄂竟平表示,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提前半年完成了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

  水无常势,河流八方,河湖管护问题复杂。上游、下游,水里、岸上,水质、水量,牵涉到方方面面,既非某一部门之责,也非朝夕之功。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由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突出违法问题的依法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破除了多头管理弊病,形成河湖管护工作合力,从根本上解决河湖保护问题。

  河长制是加强河道保护、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层层下发文件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工作。河长制的全面建立,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让老百姓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并在治水中有了获得感。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到自己管辖的河边“没事走两步”,真正挑起“河长”担子,主动将河湖“老大难”问题作为自己的责任田,既挂帅又出征,带动各级河长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各地针对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老百姓关心的河湖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的集中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有的实施退圩还湖,有的开展“生态河湖行动”“清河行动”,有的开展消灭“垃圾河”“黑臭河”专项治理,收到明显成效。

  龙多不治水,尽管河长制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河湖管理保护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河湖存在的很多突出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内彻底解决。如果“河长制”在基层变了形、走了样,不但无助于河道的治理,还抹黑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并可能引发水环境污染的反弹。如此,长远来看,河长制就像一张网,不同层级的河长则是联络上下内外的一个个结点。河长制度体系下的各个结点间互动越有效率、越能日常化,才越能使河长制运行更为顺畅,从而将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那么,如何将“河长制”落实到实处?一要严格督办考核,看的见“河长”。在巡河实践中发现,河道污染在水里、根治在岸上,发现问题还是需要依靠广大群众,而处理协调在各级河长。各村要按照河长制的规章制度,不管是乡级河长还是村级河长,每周定期开展巡河,履行工作职责,包村干部要定期查看,及时反馈结果,对落实不当的村子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导处理。二要创新管理方式,看的见“行动”。推行网格化管水。纵向以河道沟渠为主线,横向以村庄、农田、湿地、库塘为对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并通过微信群集中反馈问题,由乡河长办对问题情况进行集中收集,建立单独的日志,并对河道问题提出解决期限,到期对问题进行督查。三要常态化治理,看的见“成效”。针对河道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排、乱种现象,确权划界,落实责任,实施量化考核,探索出一条长效管用、科学规范的河道管理机制,做到所辖河流的“水质达标”,河道环境改善,周边公园绿地成为群众休闲的好去处。

  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河湖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每名“河长”切实增强使命担当,发扬公仆本色,拿出“舍我其谁”的勇气、“奋力一搏”的劲头、“无路可退”的决心,敢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短板”,始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保护好河流健康生命,为流域内的百姓营造一个“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宜居环境。(福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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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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