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城市管理“马路办公”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方案》表示,重庆市荣昌区将开展城市管理“马路办公”,通过以路为岗、包责连片、巡查处置、督办考核等方式,扫除城市管理盲区,实现大城众管和大城细管,让城市管理工作一月有行动、半年见成效、一年让群众有明显感受、三年大变化。(7月30日澎湃新闻网)
“马路办公”,顾名思义,就是不仅把办公室设在马路上,而且要在马路上开展实际工作。笔者理解,这是一种工作的形式,从内容上来看,虽谈不上创新,毕竟与日常的城市管理具体事务无异,但是从提法上来说,就颇显新颖了。“马路办公”给人的直观印象就是在基层办公、一线办公,态度更加务实、举措更加有力、责任更加清晰。直抵一线的工作形式能够推动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更容易得到解决,但是笔者认为,“马路办公”的重点不是形式,而是实效。
从区级领导干部到城管局局长,从乡镇党委书记到乡镇长,凡是有工作责任的领导干部都在责任之列;从入城大道、重要商圈到车站、学校、医院,凡是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段都在重点办公之列。在该《方案》中,既有工作的着力点,也有量化性的办公频次,不难看出,该区迫切希望将“马路办公”的形式转化为“马路办公”的实效,让市民切身感受到城市发展的新变化。
不得不说,“马路办公”让领导干部直接到工作一线,除了能够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从上至下层层压紧工作责任,更能让市民感受到干部在城市发展建设中的果敢担当,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不过,在点赞的同时,也要警惕这种工作形式流于空谈、浮于表面。如果领导干部一旦将量化性的办公次数作为“工作任务”,那么从思想层面就会滋生应付性心态,导致“马路办公”误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而让“办公”沦为空转。
《方案》中比较关键的内容就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马路办公”的次数要求,看起来是给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但实际上在操作层面,对那些“不走心”的领导干部来说,要完成频次指标并不难,只要抽空去“走一走”“看一看”,走马观花式、蜻蜓点水式、浅尝辄止式地完成既定指标也不是不可能。“马路办公”一旦背离初衷,不仅阻碍解决实际困难的力度,更甚是给社会留下“作秀”的不良形象,理当谨慎。
为了让“马路办公”不仅重形式更重实效,笔者建议,应该细化更多“马路办公”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比如,倾听民情民意,掌握市民实际需求;比如,坚决防止以听取汇报替代实地调研的现象。同时,在监督检查上也应该增加一些可操作性的举措,比如,将某区域的城市管理投诉建议与干部的政绩考核挂钩,让群众来打分;比如,将办公次数与实际解决的困难问题统筹起来考核,避免一个问题长期都在“协调解决中”;此外,面对面与责任干部座谈,在交流中掌握领导干部“马路办公”的实际情况。让“马路办公”去形式化、趋实效性,领导干部方能在每一次现场办公中为改善市民生产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李丁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