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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生娃岂能由领导说了算?
2018-05-10 08:5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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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女性权益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女职工生娃自己说了不算领导说了才算,不少育龄妇女怀孕需“报批”、生产按“计划”,就业、升职上存在隐形障碍。谁来为女性生育权保驾护航?似乎不那么简单。(5月9日半月谈网)

  生育涉及每个家庭,又关乎民族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行,年青的女职工让一些用人单位十分为难。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新出生人口1723万人,估计2018年我国新生儿有望超2000万人。生育率的提高,为了避免员工集中怀孕,有的单位和企业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如果想要孩子,必须提前跟单位申请,单位则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员工生育时间表”。生育不是由育龄妇女说了算,而是由单位领导说了算。

  员工虽然拿着单位的工资,受着单位的管理,但单位的规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任何单位都没有干预女员工生育权的权利。生娃由单位领导说了算显然十分荒唐,既不合理又不合情更不合法。生育权是法律赋予给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任何单位和组织都无权干扰。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明确指出,“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然而,生娃由单位领导说了算,这种做法不仅限制了女职工生育的权利,而且侵犯了女职工的隐私,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女职工只要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年龄,结婚后何时生育那是他们夫妻双方自己的事,只能由他们夫妻俩自行协商决定。但现在很多企业的育龄妇女生娃不再由女员工个人说了算而是由领导说了算,这是对女性的极不尊重,也是对其家庭的不尊重,更是对社会的不尊重,而且很不科学。女职工什么时候生育,涉及到女员工的身体条件、经济条件、家庭条件及工作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有了最佳的生育时机,那一旦单位领导不批,那就把最佳生育时机错过了,会让人后悔一辈子。再说,怀孕不是想什么时候怀就能怀上的,如果领导批准后,女员工却怀不上,那怎么办?假如领导批准后,女员工突然身体或者家庭等情况出现了变化又怎么办?

  当然,要使生娃不再由单位领导说了算,必须减轻企业的负担。政府可以通过减轻企业税收,资金倾斜等手段激励雇主聘用女性,约束、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性别平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分担企业因女职工生二孩所产生的成本,使女性的生育权益得到保护。国家应尽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反就业歧视法》,明确歧视的具体定义、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原则以及性别歧视行为的判定标准,规定违法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具体的法律责任,保障妇女就业、休假权利,坚决祛除在妇女就业问题上的歧视。作为女员工,在自己的权益受损时,也应拿起法律武器,不再忍气吞声。只要各项措施到了位,才能使生娃由女员工自己说了算,而不是由单位领导说了算。(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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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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