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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共同育儿假”成为好看的水中花
2018-03-30 09: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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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立法征求意见起就倍受关注的共同育儿假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正式入法。不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处工作人员介绍,共同育儿假仍为倡导性条款,放不放、放几天,最终还要看用人单位。(3月29日《扬子晚报》)


  共同育儿假的时间从最早的“不少于15天”,减少为“不少于5天”,再改为“一定时间”,最终敲定为“不少于5天”。


  共同育儿假进入正规的条例,呈现出的是一种司法导向。按说,这种导向是好的。然而,有关部门的进一步解释,也让我们看到的是,所谓的共同育儿假,并不具有强制性,放不放,放几天,最终决定权在用人单位手里。

  综合来看,共同育儿假虽好,却可能只是水中花,只是镜中月。

  既然,共同育儿假没有强制性,那么有多少用人单位愿意给男性职工放育儿假呢?尤其是对于私营企业来说,给男性职工放育儿假,就意味着他们将遭受两个方面的经济损失:一个经济损失是,男职工回家“奶孩子”去了,就不能企业创造效益了。一个经济损失是,育儿假是“带薪”的,职工没有创造效益,还会多领取企业的工资。显然,没有几家企业会有这样的情怀和胸襟。

  眼下来看,企业对于利益的追求,已经到了极端境地。不是安排加班加点,就是制定各种奇葩规定,比如上厕所要报告,比如喝水的时间不能超过2分钟。以至于职工的基本休息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诗和远方,其实就是这个群体的永远“看不到的远方”。

  这种情况之下,你还能指望企业把情怀和胸襟放到最高处吗?没有了约束力的共同育儿假,最大的可能就是漂亮的“水中月”,职工打捞不上来。

  退一万步说,即使有的企业很有情怀,给男职工放了共同育儿假,让他们回家去当“奶爸”,恐怕真正成为“奶爸”的人也不多。

  我们男性总是认为,生孩子是女性的事情,喂孩子是女性的事情,奶孩子是女性的事情。能够获得育儿假的男同胞,可能只是多了几天打游戏的时光。观念不改变,再多的育儿假,也未必就能出现“好奶爸”。

  除了观念的问题,还有育儿知识的问题。虽然说“奶孩子”不是复杂的技术活,但是没有一点知识,还真是做不到的。女性愿意虚心学习“奶孩子”的知识,男性就因为平时不关心,而没有掌握“奶孩子”的知识。如果育儿假能够成行,还需要考虑提升男性的育儿知识水平。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好奶爸”。

  总之,将共同育儿假纳入条例,是一件好事情。但是更需要的是思考如何落地生根。如果企业不愿意放这个假期如何办?如果男性不愿意当“奶爸”如何办?愿意当“奶爸”的人如何掌握基本育儿知识,和妻子一起分担“幸福的甜蜜”?

  鼓励“职工当奶爸”缺少的不仅是时间。(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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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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