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布一年有余的“禁酒令”为例,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与发布之初的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相比,一些地方“禁酒令”落实工作开始有了松动迹象。(1月22日《经济参考报》)
对于公务“禁酒令”,本应是“有禁则止”,不讲价钱,不讲条件,对禁令坚决、认真地执行。然而,在有的地方,“禁酒令”却出现了松动迹象,被破了例。“禁酒令”被破例,病根在思想上。
“禁酒令”被破例,似乎理由很多。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说,由于接待对象是“某某期同学”“昔日同事”“多年老友”,许久不见,需要把酒言欢,格外“破例”,以表热情;有的是市县政府部门接待来自省直机关部门的上级领导,“破例”喝酒,以表重视;还有的是地方举办重大活动或接待上级检查,不喝酒担心气氛不热闹,直接影响工作成绩,也需要格外“破例”。于是乎,“破例”渐成“惯例”。
“禁酒令”被破例的背后,是部分党员干部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他们认为“禁酒令”只针对他人不针对自己,只针对别的单位,不针对自己单位。“禁酒令”被破例的背后,是部分党员干部根深蒂固的侥幸心理。认为偶尔喝酒,加之场所隐蔽,参与人员特殊,不会被发现,没有人检举揭发,对破例报以无所谓的态度。
“禁酒令”被破例,破坏了禁令的严肃性。禁酒令看似禁的是酒水,实则禁的是沉疴宿疾,禁的是有着较大负面影响的作风。“禁酒令”反对的是铺张浪费、奢靡之风,塑造的是勤俭节约、大公无私作风,最终树立起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对破例“禁酒令”者,要敢于执纪问责。坚持监管常态化,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形成强力震慑,彻底断掉一些党员干部等待风头过去的幻想,真正使其从“不敢”过渡到“不能”“不想”。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禁酒令”不容被破例。严防“禁酒令”被破例,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回潮复燃。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一天接着一天抓、一年一年接着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始终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向秋)